皇岗小学2017年义务教育小一招生信息公告
为保障符合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16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生信息
本校招生计划4个班共180人。
二、 招生地段
皇岗小学代码12:皇岗村上围、下围、吉龙、三龙及皇岗新村一、二期,皇都广场,皇庭世纪,东方雅苑,云顶翠峰,共和世家,皇庭彩园,高发城驰等。
三、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我校招生地段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四、 时间安排和报名网址
1、【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24日上午9:00开始——5月3日下午17:00结束。
2、【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5月4日-5月5日】填报第二、第三志愿。
4、【5月6日-5月8日】学校初验报名信息。
5、【5月9日-6月9日】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其中5月31日为不合格信息修改时间。
6、【6月10日-6月26日】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7、【6月27日】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8、【6月28日】新生到校注册。
五、 报名材料准备(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二)台湾籍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1)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港澳籍儿童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亲子关系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3)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五) 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 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
(3)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4)以其他居住形式申请学位: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六、 咨询电话:
教 务 处:83873969
服务窗口:83863966 83873979----1028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小学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