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根据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本次是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不是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满意度调查),请扫码完成问卷。
操作步骤
调查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调查对象:
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填答方法:
1、扫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
2、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
3、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系统,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