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教育系统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对福田区教育系统教学常规仪器设备继续实行协议采购。为规范协议采购行为,特制
定此管理办法。
一、协议采购商品的范围
实行协议采购的教学常规仪器设备共1 5类: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科学、文科教学仪器;小学科学、数学、文科教学仪器;中小学音乐仪器;中小学体育仪器;中小学美术仪器;新课标、新课改要求的其它仪器;中小学实验室、功能室成套设备。
二、协议采购限额标准
(一)凡一批(次)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同类教学仪器和实验室、功能室设备设施,学校应向中标协议供货商进行协议采购。
(二)超过2 0万元(含)的由采购单位通过区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三、协议采购相关规定
(一)学校凡采购教学常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功能室设备设施必须通过专门的采购管理平台“教学仪器设备协议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采购。中标的协议供货商需按照招标目录内的商品名称和投标所报的价格将商品录入平台。凡采购标书目录内的设备,采购单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在平台上对所需的设备进行品牌、价格、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对比后直接选取商品生成订单和合同。
(二)如需采购未列入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仪器目录内的但又属于协议采购范围内的15类教学仪器设备,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采购单位在平台上发布采购需求清单,有意供货的协议供货商少有3家或以上在平台上响应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询价方式无法满足采购需求,需要采取特殊形式的采购方式(如单一来源采购),则须报局设备采购管理小组审批。
(三)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全市将推行商场供货制度。如果采购的商品在教学常规仪器设备协议采购商品目录内,同时又在商场供货的商品目录内,则采购单位可以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对所需的商品进行品牌、价格、服务等综合对比后, 自行选择向教学常规仪器协议供货商采购或到中标商采购。商场供货的采购办法参照政府采购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通过商场供货方式采购的商品,采购结果必须记录到“教学仪器设备协议采购平台”上,以便统计核查。
(四)采购不在教学常规仪器设备协议采购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原则上采取商场供货的方式采购,商场供货目录中也没有的或满足不了需求的特殊商品的采购,由学校的采购小组按规定程序自行采购。学校的采购小组用询价的方式确走供货商和价格(至少有3家或以上与所采购商品相关的专业公司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o询价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此类商品的采购结果必须录入“教学仪器设备协议采购平台”,以生成统一合同报账。
(五)水果、茶叶等低值生活消费品的采购,不用通过平台记录采购结果,也不用通过平台打印合同,采购单位凭正规发票即可办理报账手续。
(六)同一预算年度内同类商品的采购累计不得超过2 0万元(含)不得将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四、合同管理
(一)采购协议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含平台已录入目录的设备和在平台上询价采购的设备),采购单位必须从平台上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合同一一“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教学常规仪器设备协议采购合同”o不通过平台打印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采购不在协议采购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如办公家私、厨房设备、软件、电脑维护、印刷等),采购单位按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采购后,必须在平台上录入采购结果,并从平台上打印系统自动
生成的合同一一“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设备(服务)采购合同”o不通过平台打印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三)通过商场供货的方式采购的商品,必须在平台上录入采购结果(规定不需录入的品种除外),不用通过平台打印合同,直接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办理供货、验收和报账手续。
五、验收管理
(一)各采购单位必须成立验收小组,由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二)区教育局成立设备采购管理小组,对协议供货商的供货情况进行抽验,每家协议供货商的抽验次数每学期不少于3次。
(三)采购单位验收小组必须对验收工作认真负责,对商品进行严袼验收,发现不按合同供货或供货质量有问题等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教育局设备采购管理小组。
(四)商品验收合格后,在平台上填写验收报告并打印、签字、盖章,作为报账的凭据之一。
六、报账管理
(一)协议采购设备的款项支付,采购单位应于产品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供货合同(通过平台打印,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验收报告、税票(加盖协议供应商专用章)到区核算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二)通过商场供货的方式采购的商品,必须在平台上录入采购结果(规定不需录入的品种除外),凭供货商场提供的正规发票和商品清单办理报账手续。
(三)其它设备(或服务)采购的款项支付,采购单位应于产品(或服务)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供货合同(通过平台打印、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验收报告、税票到区核算中心办理报账手
续。
(四)不用通过平台记录采购结果的水果、茶叶等低值生活消费品,采购单位凭正规发票和商品清单办理报账手续。
七、监督管理
(一)区教育局成立设备采购管理小组,负责采购管理工作。采购过程中如出现纠纷,采购单位或协议供货商可上报局设备采购管理小组仲裁。
(二)局设备采购管理小组以抽查的方式对学校的设备采购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学校在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将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纠正其违规行为,违规严重的追究采购单位领导的责任;如果协议供货商出现违规现象,则取消其对该项目的供货资格并确定新的供货商。如查卖协议供货商违规行为一次,停止其供货2个月;如违规两次,停止其供货6个月;如累计违规3次,则上报区财政局和区采购中心,取消其协议供货商资格。
(三)采购单位可以就协议供货单位违反合同承诺等问题向区教育局或区采购中心投诉。区教育局负责对协议供货单位的投诉进行调查。如协议供货单位严重违反合同承诺累计3次以上的,经查实,则取消其协议供货商资格,同时拒绝其参加下一期的福田区教育系统教学常规仪器协议供货单位采购的投标。
(四)协议供货单位可以就采购单位不合理的要求以及违反协议采购规定等行为,向区教育局或区采购中心投诉,如查实,由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理。
八、实施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